进入新世纪以来,以2004年开始的粮食(稻谷、小麦)最低收购价、2008年以来的重要农产品(玉米、大豆、油菜籽、棉花、食糖)临时收储和2009年出台的生猪市场调控预案为代表,初步构建了既有市场供求决定、又有政府调控的农产品价格形成机制,这对于稳定生产、稳定市场、保障供给功不可没。但是,随着我国重要农产品供求关系的变化、国内外市场互动性的增强和市场配置资源能力的提高,农产品市场运行环境也面临新的形势,应根据各类产品的重要程度、市场结构及价格形成机制,研究制定差异化的价格政策工具。
对于“米袋子”产品,应完善最低收购价和临时收储政策,紧盯成本收益,稳步提高价格支持水平。既要逐年适当提高以弥补生产成本增长,又要考虑市场供需情况,注重发挥市场多元收购主体的积极作用,避免“最低价”成为“最高价”。合理利用关税、配额和非关税壁垒等手段把好进口关。
对于棉油糖产品,研究推动临时收储政策向目标价格补贴政策转变。加快目标价格补贴政策试点,减少对市场流通环节的干预。参照发达国家的成功做法,可先期选择在规模化程度相对较高的优势产区进行试点。同时研究信贷支持、价格保险等配套工具,提高政策执行效率和效果。
对于生猪,“三管齐下”健全市场稳定机制。一是创新生猪交易方式。完善现货市场,开展远期交易试点,着手准备上市期货,最终构建拍卖和订单结合、线上和线下并行、期货和现货良性互动的交易体系。二是提高信息引导水平。强化面向生产者特别是标准化规模养殖场的信息服务,通过发布引导生产的先行指标,预警市场风险,促进生产稳定发展。三是健全市场调控政策。完善调控预案,适度扩大冻肉收储规模,健全冻肉收储工作机制;抓紧研究建立生猪市场价格调节基金;研究出台针对规模养殖户的生猪、仔猪、母猪价格保险和收益保险政策。
对于其他“菜篮子”产品,按照“有所为有所不为”原则,建立调控目录制度。应总结近年来我国鲜活农产品供需及价格波动状况,以大中城市为重点,评估各品种对当地居民生活的影响程度,研究建立调控目录制度。把居民基本需求的大宗“菜篮子”产品列入调控目录,由政府调控,保供稳价;其他未纳入目录的产品,完全由市场自行调节。以价格调节基金为主要手段,在价格过低时适时启动收储、运销、储藏、加工、销毁等应急措施,保障农民合理收益;在价格过高时增加对城乡低收入群体的补贴。
作者: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业经济与发展研究所 助理研究员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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